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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
 

  财政部14日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发行额度的80%,剩余额度应主要放在10月发行。

  《意见》指出,各地可在省内集合发行不同市、县相同类型专项债券,提高债券发行效率。财政部不再限制专项债券期限比例结构,各地应根据项目建设、债券市场需求等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财政部备案需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有条件的地方在地方债券发行前,可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

  东方金诚首席公用分析师张子范表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2015年推出以来,在推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地方政府资金紧张和债务压力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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