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印发《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称,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2019年12月31日前,外资银行可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调增中长期外债规模。外国银行各境内分行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可相互调剂使用,调剂情况由境内主报告行抄报国家发改委备案。